


杨择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公立学校提供“校内午托”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公立学校提供校内午托服务”的建议,我们已认真研究。您关注的学生午间托管问题,确实是当前许多家庭面临的现实需求。我们接下来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学校探索午休制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明确提出,要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我市不少学校已经结合具体实际,开始了校内午休的探索实践,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挖潜,全力推进学生校内午餐午休工作,鼓励学校将多功能室、阅览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配备午休设施,加强午休管理,提高学生午休质量,确保睡眠时间充足。针对试点学校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午休方案。对于教室空间较大的学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可折叠午休床或午休垫,通过灵活调整桌椅布局,实现教室“学习与午休”的功能转换。对于有闲置教室或其他室内空间的学校,按照安全、舒适、温馨的标准,将其改造为专门的午休室,配备统一的午休设施,如符合安全标准的上下铺床位、方便学生存放个人物品的储物柜等,并进行适当的装修装饰,营造良好的午休环境。
二是指导各县(区)、学校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等文件,确保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的睡眠时间。
三是持续做好“校园餐”工作。狠抓监督制度落实,紧盯食材采购、配送、查验、贮存、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将“校园餐”专项整治纳入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和健康学校建设。
校内午托服务是“关键小事”,更是“民生大事”。我们将坚持“公益普惠、安全自愿、因地制宜”原则,全力构建让家长放心、学生舒心的午间托管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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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