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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5〕13号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06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6-25 17:10:20 来源:本网

  惠市教案〔2025〕13号

  B类

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062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惠州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办中小学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学校光伏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统筹部署与引导工作

  市教育局积极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加快推进校园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通知》,秉持“宜装尽装”原则,全力推动学校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于符合条件的学校,鼓励其采用多种市场化模式,通过多样化途径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光伏进校园”工作。例如,乐玩·体育积极指导市直公办学校与5家企业对接。2025年,市直学校计划启动2个项目,分别为市第一中学田家炳校区新建高中部综合楼项目和市东江高级中学扩建工程项目。这两个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便充分考虑屋顶光伏发电设施安装,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校园建设之中。惠阳区则积极牵头主导,由区城投集团具体运作,联合华电集团、南网集团在惠阳区6所学校开展建设。该项目于2023年启动,共建成光伏板总面积25100平方米,建设总功率达2920千瓦。博罗县也有3所学校的光伏建设纳入政府扶贫项目。

  (二)统计排查测算工作

  经统计,市直公办学校屋顶面积总计19.49万平方米,若按80%的可用面积计算,约为15.6万平方米。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学校校舍屋顶可用面积较少,部分校舍楼顶已建有二次供水的增压水塔或热水设备,不适宜安装;还有个别校舍屋顶因位置不佳,也不适合安装。各县(区)初步统计显示,共有公办学校719所,约有屋顶面积162.43万平方米,可用屋顶面积约122.66万平方米。

  (三)宣传引导工作

  市教育局依据教育部《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在学校组织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广泛普及传播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努力将绿色低碳理念全面融入大中小学教育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问题需重点考量

  在学校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电气安全、防汛防风防水、地质灾害等诸多安全风险。必须综合开展评估,并因地制宜进行建设,才能切实维护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和运营的安全。以大亚湾、惠东等沿海地区为例,由于受台风天气影响,对构筑物的安全牢固程度要求较高。光伏设施构筑物受风面积较大,加之沿海地区台风天气频繁且风力强劲,光伏设备极易被掀翻掉落,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6月9日傍晚,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神头镇遭遇强对流极端天气,瞬时风力超过11级,强风致使神头镇中心小学教学楼顶光伏组件(光伏板)被掀落,造成3名学生受伤,其中1名学生不幸死亡,2名学生受伤。该事件充分暴露出在极端天气下,屋顶光伏设施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因此,在推进项目建设时,必须秉持科学有序原则,充分考虑各地各校实际情况,客观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坚决杜绝“一刀切”的做法。

  (二)项目审批流程亟待简化

  学校项目立项时,需经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电力等多个部门的审批,程序较为繁琐,且工作指引和流程不够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推进的效率。

  (三)政策性制约较为明显

  根据2024年最新修订的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资产出租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底价后公开招租,出租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年(此项条款仍然沿用了以前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于上述规定,学校由第三方投资建设光伏项目的合同期不符合要求,同时收益由第三方收取,存在违规违纪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项目的推进。

  三、推进教育系统光伏发电建设的建议意见

  “3060”节能降碳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国际社会的庄重承诺,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而光伏发电建设则是其中的关键一环。市教育局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尝试:

  (一)推动政策突破

  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有利于事业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使用,对外使用包括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等。对外使用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审批手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本单位履行职能需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需对外使用的,应当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采取优化在用、调剂使用、出租出借、市场化处置、共享共用、纳入公物仓管理、资产集中运营等方式进行资产盘活”。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规定并未禁止资产的合理使用。因此,建议由相关管理部门针对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利用屋顶等闲置场所建设光伏项目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适当延长合同的有效期限,并明确合同的收益方,以消除违规风险,为项目推进提供政策支持。

  (二)强化法制保障

  建议由法律和技术部门针对光伏发电项目制定固定格式合同文本。在该文本中,对学校建设光伏项目所采用的光伏设备、技术标准、维护保养、运行监管、利益分配、安全保障、设备更新改造等内容进行严格规定,从而有效避免学校因技术知识不足而造成利益损失,切实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优化合作模式

  对于绝大多数学校而言,自筹资金进行光伏建设由于投资金额巨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合同能源管理或第三方投资建设模式,学校在技术层面难以判断其优劣,无法确定投资方使用的是最新技术还是陈旧库存产品,再加上违规风险的存在,使得学校对此望而却步。因此,可参考校园保险的做法,在省或市级层面进行统筹,通过统一招标方式选取有实力、有技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由中标企业投资建设,既能确保企业有足够的收益从而积极开展建设,又能让学校在合作建设过程中无后顾之忧,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四)持续加大推进力度

  根据《广东省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广东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2025年工作要点》《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校园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将认真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校园分布式光伏建筑相关工作,大力推动新建学校建设覆盖光伏发电,力争使新建学校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到2025年实现覆盖率达到50%的目标,为实现节能降碳战略目标贡献教育系统的力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乐玩·体育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