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
惠教案〔2017〕第24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70084号的答复
尊敬的杨奕香,杨景,李小瑜,李文容,卢清著,刘文区,赵兴祥,王良坤,张立军,庄玉如,贺勇锋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我市中小学学校临聘教师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该建议分析了我市中小学出现教师紧缺的原因以及学校聘请临聘教师经费紧张等问题,并在解决聘请临聘教师经费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根据管理权限,各县(区)负责本县(区)临聘教师的招聘、管理以及劳务报酬支付。各级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革要求,根据部门职责给予支持。
二、建议县(区)参照市直做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管理临聘教师,并给予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一是解决教师人员紧缺数量。建议县(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参照《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惠市编办〔2015〕83号)和《关于明确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职务套改标准和申报程序的通知》(惠市人社〔2017〕93号)执行。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工作需要提出临聘教师人员数的意见经编制部门审核后报政府审定。二是明确用工形式。建议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用工单位与已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实施。三是核定劳动报酬。参照《惠州市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劳动报酬实施方案》(惠市人社〔2016〕225号)和《关于明确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职务套改标准和申报程序的通知》(惠市人社〔2017〕93号)规定核定。四是确定劳动报酬差异。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微调每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
(三)探索建立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教育部门联合组建临聘教师人才库,确保紧缺学科教师的学校能及时启用合格的临聘教师。
(四)建议县(区)政府完善临聘教师的准入条件和聘后管理服务,确保招聘的临聘教师素质能力较好且能安心任教。一般要求临聘教师具备一定的学历(如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要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职业道德素质良好,能基本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水平。要求临聘教师的人事档案挂靠在有人事挂靠管理权限的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和机构,给予临聘教师在学习培训、绩效奖励、评优评先、职称评审、住宿安排等方面与编制内教师同等对待,保障临聘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招聘编制内教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聘优秀的临聘教师,激励临聘教师更加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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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兴锐,0752-2260716。